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学校关于做好学生食堂质量与价格稳定工作的有关部署,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学生饮食工作,采取了种种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保证了学生伙食价格基本稳定,确保了食堂价格不提高,饭菜质量不下降,及时消除了学生的不满情绪,并配合学校院系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为我校稳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稳定学生伙食质量与价格,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以下暂行办法。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着实抓好价格专项检查
1 、成立以集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督导检查小组,深入一线,开展学生伙食质量与价格专项检查与督导。重点检查学生伙食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擅自涨价行为,对执行学生伙食政策不力以及擅自涨价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2 、全力抓好学生伙食质量与价格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密切关注粮油、蔬菜、禽、蛋、肉及燃料等市场价格动态。
3 、强化宣传力度,积极与校学工部、研工部、学生会、团委、各院系加强沟通与协调,广泛开辟信息沟通工作渠道,充分利用集团网、集团报、各食堂宣传栏加强宣传,与学生加强沟通和互动,及时消除学生的不满情绪。
二、检查内容
1 、从成本核算着手,检查各食堂饭菜价格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明码实价;
2 、各食堂的主要进货物资价格是否公示;
3 、各食堂是否设立饭菜质量、份量监督公示台;
4 、各食堂是否公示投诉电话,是否设置了意见箱,对学生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予以答复;
5 、各食堂的饭菜质量是否稳定,部分食品质量是否有所提高。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 、检查督导工作重点在 2008 年 3 月 8 日至 6 月 31 日期间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见表)
2 、检查小组成员在学生食堂开餐时间分别下到各食堂进行检查,主动与学生交谈,及时了解学生动态。
3 、小组成员每日将检查形成书面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负责人反映。
4 、检查小组每周在集团召开碰头会,将一周检查情况予以汇总,并及时反馈到集团领导和饮食中心负责人。
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二○○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