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入住手续的办理
新生进校入住学生公寓需按学校报到程序先在所在院系报到注册手续后到指定地点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后,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按学校统一安排,由物业管理部门分配到各院系的指定房源中(学生不得自选房源);并按要求填写入住卡片,交一寸登记照片2张,领取钥匙进入指定房间和床位。博士研究生需根据博士房源情况由物业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入住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中。同样不得按自己的要求选择房源与床位;无论是本科生或研究生均不能将自己的床位转让和转租他人享用,一经发现将按学校规定进行查处。
2、学生离校退宿手续的办理
学生毕业离校和休学需办理退宿手续。毕业生离校前需按毕业生离校工作程序在学生所在公寓管理室向学校退还住房时,需向管理员当面验交家具设施和钥匙(若损坏公物经赔偿)后,持管理员签发退房手续的相关证明递交到所住区域的物业管理分公司核实后,在学生离校程序单上的相应栏内盖章生效。学生因故休学的退宿手续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学生因其它原因的退宿手续,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该生所在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到所在学生公寓管理室向管理员当面验交家具设施和钥匙(若损坏公物经赔偿)后,持管理员在本人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到所属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3、个别学生转宿手续的办理
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学生的转宿手续。但因学生转系和特殊原因视情况,对少数学生办理转宿手续。转宿学生同样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由所在院系领导签署意见且加盖印章后到所在公寓管理室向管理员验交家具设施及钥匙后,持管理员在本人申请书签署的意见到所辖物业管理分公司办理退宿盖章,然后持此申请到所需迁入的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教学楼和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人员的照片和工号的公示 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服务工作为接受上级领导和师生的检查与监督,统一制作个人照片并分楼寓统一编制工号公示在统一制作的板牌上并安置在各楼寓入口处墙上。
服务监督电话:68772143
武汉大学学生宿舍(教学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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